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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可亮‖联分“律联、散联”之论可以休矣

2021-05-10 22:29:31刘可亮联斋 0条评论

将对联分为“律联”和“散联”,在对联理论界很有市场,且附和者众。这一论调于对联理论科学发展有着直接的伤害,不纠正将流毒久远。

一、联分“律、散”已成为现象

2007年,第10期《对联·民间对联故事》发表蒋七二的《律联和散联》一文,算是率先在全国范围由主流媒介宣扬了这一分法。随之,一个叫悠然一笑的在《对联知识》一文中用很大篇幅论述了“律联和散联的分类是文体发展的内在要求”的观点。

还有一种分法则更细。陈树德在《从联律的宽与严说起》、《“马蹄韵”和“对联谱”》中提出:本人根据诗、词、曲、令等建“谱”的经验,建议将对联划分成“格联”、“通联”、“散联”三个层次,然后分别处理平仄规则,既照顾了“严”,也满足了“宽”,应该是设计对联格律的可行方案。

他们的这些观点,在联界形成了不小的市场。很多人在撰文时都提到了这种分类方法:

《联律通则》问世后仍旧在争论不止,喋喋不休。于是乎,有人提出了“古联”与“律联”的刍议,有人划出了“律联”与“散联”的分类。(张延华、史福德《虎是虎来猫是猫同宗貌似不容淆》)

联分律联、散联,若诗分古体、律体,文分散体骈体。古人不自缚于格律,奈何今人偏以格律加之?(白衣酒客《酸斋联话》)

对联,就格律宽严而言,可分为律联和散联。(陈亚华《左宗棠楹联评析》)

在具体运用中,楹联分律联(要求高)、通联(通用联)、散联(放得更宽)。(马坤耀《提高楹联文化品位》)

我认为“律、散联应双轨并进,正、偏、别多体共存”(给散联一片蓝天,放别体一条生路)。(牛歌夜话《对联创作之我见》)

种种说法,基本统一于一个意思:

律联,即平仄、对仗要求严格的对联。

散联,即平仄、对仗要求较宽的对联。

很显然,这样的分类,颇有成为共识之势。

二、这是基于经验,有悖于规律的错误做法

在对联界整体尚未正视“对称性破缺的美学价值”,而只以“对称性的美学价值”为轴心的大背景下,这显然是一种基于统计与分类经验的“打补丁”的偏失行为。

1、把握对联格律规律性的东西

     只有既正视“对称性的美学价值”,又正视“对称性破缺的美学价值”,同时把握对立统一规律,运用唯物辩证法的矛盾分析法来处理二者的关系,我们的价值观才是走在正轨上,行为才不会失范。

 

       仄平平仄

 

      前面诸多篇章已经论到,同科学领域一样,对联也是有“晶格”的。标准律句的句中平仄排列,符合“双平双仄连续渐变”模式,而不是其他模式,决定它的是相当于分子内部结构的键角、键长和键能,及排列方式。句中、句脚均符合“马蹄韵正格全合式”的对联,在中宏观审美上给人的感觉,相当于面对排列最规整的晶体。

有一定幅度的各种破缺、且符合形式美法则的对联,都是基于作品整体需要的合理破缺,是基于“正格”而在对立统一思想指导下作出的选择,是系统论之下的规范操作。当然,不同的作品破缺的幅度有小有大。但只要是基于正格的破缺,哪怕幅度颇大,那也属于“律联”。

也就是说,对联是格律文体,何来散联之说!打个比方说:“一三五不论”就是关于律句破缺的经验。当一件作品“一三五”位没照顾到时,理应都是律联。而按照楼上几位的理论套路来说,笔者有理由从严把诸如“铁肩担道义,妙手著文章”设定为散联,岂不荒谬?


2、根据对规律的把握方可正确分类

什么是格律文体?就是对仗和平仄在一定程度上遵守某一规矩,即遵守格律的文学作品。

对联是格律文体,其对仗和平仄自然也需要在一定程度上遵守某一规矩,即遵守格律。前面我们已经分析过,这个规矩(格律),就是要同时遵守“对称律”“破缺律”和“统一律”。

遵守这个规矩,即符合格律的作品,才是合格的对联。只要合格,都是“律联”。至于它破缺程度各有不同,那也可以有各种分类和命名,如“拗句联”、“古文笔法”类对联等。总之,在遵守规矩之列,怎么也不会划分到“散联”中去。“散”是什么,就是形式上混沌一片,无格律可言,如散文。

以上所谓“散联”之说,将会把一些不能算对联的清言小品、格言、甚至毫无格律可言的两行字拉进对联的阵营中来,岂不荒谬!

当然,前面已经论到:作为格律文体的对联,其“对称度”的“下限”尚待联界依据科学的方法论形成共识。无论如何,接近“下限”的深度破缺,也当在律联之列。

3、“律、散”之分的不严密性分析

有了以上科学认识,联界将对联分为律联和散联的做法的不妥当之处,也就昭然了。

一是对于对联格律规律性的东西,缺乏把握。不明白事物本质的东西是什么,而是根据表面现象,形成不合规律的主观经验。

二是不明白对联作品“宽”“严”之道。作品的外在特征,是在创作时,依据形式美法则和艺术原理,处理好“对称性”和“对称性破缺”这对矛盾后,尘埃落定的结果。不管“对称度”的指数如何,只要在合理的审美区间,都是符合“格律”的。即便如“古文笔法”类对联,并非规整如水晶,也处处可窥“晶格”的大致面貌。

三是概念不明,“目”“科”混乱。“律联”正确的内涵应该是指“符合格律的联”,而被用来表示“符合诗中律句格式的联”,不但容易造成理解混乱,还使其他“符合格律的联”尴尬地无立锥之地,并把它们不合理地赶出了“律的圈子”。我想,重视传承的联界人士不会答应。

三、联分“律、散”的目的及危害

将对联分为“律联”和“散联”,是有其背景和原因的。

大的背景:“以对称为轴心”的“一柱理论”捉襟见肘,无法圆融解释一些突出的矛盾现象,需要一些说法来拙劣地打圆场。

小的背景:“马蹄韵”和“对联谱”被总结出来,并引起联界关注后,引起了人们研究。人们面对平仄安排方式的多样性,质疑于“马蹄韵”和“对联谱”,而产生了想要总结经验,证明马蹄韵的“非唯一性”的想法和动作。

这种未能把握规律的不科学分类法,居然被较大范围地认同,显然不利于对联艺术的发展。试分析其目的和危害,以助辨识。

1、为传统对联理论及《联律通则》遮羞

传统对联理论“以高对称度”为核心追求,《联律通则》以“六相”尤其是词性、结构“两个尽量一致”为核心价值观。尽管“打补丁”式列了一些特殊情况,依然不能覆盖一些合理的“深度对称性破缺”,造成了1/3的古联“不守规矩”的尴尬现象。在捉襟见肘,无法自圆其说的情况下,为了遮羞,只好进行如此漏洞明显的分类。

2、为“以对称为轴心”的“一点论”护住阵地

隐隐感觉到了“对称性破缺”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普遍存在,发现很多“深度破缺”的对联也是优秀的作品,面对这样的事实,未能认识到“不同的对称度都是美的模式,且等价”,而不愿意放弃“高对称度是最理想的美的模式”的错误观念,希望倡导大家“以追求高对称度为传统好习惯”,只好划出“律联”这一块,固守大本营。

3、坐实马蹄韵作为规则的“非唯一性”

分一个“律联”和“散联”,或再加个“通联”,你马蹄韵总覆盖不了吧,作为联律的唯一性就更谈不上了。这就是陈树德老先生等如此分类的目的之一。

正如不管“三七开”“四六开”的经验在民间如何盛行,基于规律的结论“黄金分割比”的唯一性,是无法否定的。“马蹄韵”和“对联谱”真金不怕火炼,是一点点喧嚣无法掩盖的。

4、助“联无定律”论者赢得合理地位

也许不是持论者的本意,但“散联”之说如果长久立足,客观上将为“联将不联”凿开缺口,为“对联只需要论尾字平仄”论者、“联无定律”论者,提供“坚实”的理论依据。

所以,只有树立科学的联律观,才能认清“对称律”统领下的对联性质的一面——以“马蹄韵”和“对联谱”为核心的“对称性”的极致;才能认清“破缺律”统领下的对联性质的另一面——以“鹿角仗”为核心的“不对称性”的多样性及特点;才能认清“统一律”统领下的张弛之道,并合理解释“深度破缺”的联作成立的条件和几率,而不是把所有的胡乱涂抹都当做艺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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