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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类工对“跨词性现象”初探

2020-07-29 23:20:45刘可亮联斋 0条评论

小类工对,是中宏观视野下“精致的对仗”。它既是人们在普通对仗中常追求的,更是无情对圈子里的常用术语。近来,发现有人在讨论中提到:“小类的字词”理所当然应当属于同一词性,如果连词性都不相同,则鸿沟明显,何谈小类?

这个认识是不对的!小类工对还真存在“跨词性现象”。

数十年来,人们运用现代汉语语法来考察传统对偶和对仗时,犯了很多错误,走了很多弯路。至近年,理论界才初步理清乱麻,但广为传播的“词性一致论”依然很有市场,扭转非一日之功。小类工对的“跨词性现象”仅仅是一个此前不那么引人注意和重视的小问题而已,既已影响到实践,有必要加以梳理和分辨。

 

一.认识古今两套“对偶理论”的区别与特点

古法对偶理论讲究“字类一致”。字类又可分“虚实死活”四大类。对仗的基本要求是“虚对虚,实对实,死对死,活对活”。当然,细分还有半虚字、半实字;虚活字、虚死字等。

今法对偶理论之“词性一致论”,其对仗的基本要求是词性相同。现代汉语词类分为实词、虚词、叹词、拟声词4个大类。实词包括名词、动词、形容词、数词、量词、副词和代词7种。虚词包括连词、介词、助词和语气词4种。拟声词和叹词同为特殊词类。

“古法分类”和“今法分词”有一定的对应关系,却也有许多差别:

1)古今的“虚实”之分大有差别;

2)古法同一字类可能包含今法多种词性;

3)今法同一词性可能分属古法不同字类。

具体情况为:

古法之实字是表人和事物名称的字。它只对应今法之名词(方位名词除外)。今法之实词还包括动词、形容词、数词、量词、副词和代词6种。

古法之虚字是指表事物的状态性质以及协助表意的字。其中,“全虚字”包括今法之动词、形容词、副词、介词、连词、助词、感叹词。“半虚字”包括今法之方位名词、数词、量词、部分形容词(表颜色等)。

由此可见,若真按“词性一致论”来对仗,除了“名词对名词”基本符合古法之外,其余会与对偶实践的本来面目大相径庭。

 

二.小类的认定范畴在“字类”而非“词性”

古法早有运用“小类”的意识。骈赋和律诗中的偶句就展现了大量选择小类求工致的面貌。古代对偶理论专著《缥缃对类》、《对类》、《字锦》等,都用“虚实死活”法度对汉字分门别类,门下分“小类”。

我们认为,所谓小类工对,指两个汉字至少有一组含义相类(含相同、相反、相对)。这个“类”,自然指的是古法之字类。孙则鸣先生也论到:字类小类是虚实死活的下位亚类。古代对类法单纯为古典对偶修辞服务,根本不考虑语法功能,基本单元是“字”,所以只能是“类义字”。

诚然,古法之对类,是普通对仗工对的标准。大类对大类、大类对小类也在“工对”范畴。但小类必然在古法分类,且大量存在于其“亚类”当中。至于这些“亚类”,有没有包含今法视野下的不同词性,还需要进一步考察和研究。

在今法视野下,王力先生《诗词格律》中就曾论到:“名词还可细分小类”“凡同类的词相对,叫做工对。名词既然分为若干小类,同一小类的词相对,更是工对。”可以看出:名词的小类是在同一词性内细分。至于其他词性有没有“跨词性”而能为一小类的情形,王先生并未论及。

 

三.小类工对“跨词性现象”的具体情形分析

根据“死字对死字”法则,“形、数、量、代、副、介、连、助、叹”,以及方位名词和静态动词,11个现代词类可以互对。

孙则鸣先生在深入研究《缥缃对类》后发现了大量例证。其中“通用门”下分7个亚小类,有6个是虚死字,无一例外地包含多种今法词类,最多可达5个之多。如:

“乎也第五”里有:①助词:乎、欤、也、尔、耳、矣、已;②连词:之、但、而;③介词:於、于;④副词:乃、只、亦、则;⑤代词:其、是、彼、厥、或。

“初乍第六”里有:①副词:初、才、将、曾、徒、频、俄、还、乍、始、全;②形容词:新、全;③静态助动词:欲。

“宜称第七”里有:①静态助动词:宜、当、应、须、能、可、待、要、肯;②副词:岂、却、匪、况、休、姑、宁、盍、颇;③连词:故、虽;④代词:何、恶、那、胡、安;⑤介词:于、为。

显然,这些亚小类,在古代骈赋诗联中使用非常频繁。当今无情对爱好者在实践中也是把它们当精致的小类来使用的,只不过未去细察其词性之别而已。

当然,古法视野下的有些亚小类,若以今日无情界更严苛的眼光来看,有些依然不是最精致的小类。如以下亚小类:

“高远第一”里有:①形容词:高、崇、遥、远、大、厚……;②静态动词:垂〔原注:下垂〕、胜〔原注:克也〕、断〔原注:不连〕、逼〔原注:逼迫〕、达〔原注:通也〕。

“无有第二”里有:①静态动词:有、无、伸、缩、消、亏、得;②形容词:难、易、真、假、多、少、乏。

“如似第四”里有:①静态动词:如、似、若、像、比、拟、类、肖、匹;②形容词:同、殊、异;③副词:俱、几〔原注:近也〕、庶、犹、皆、凡。

总之,跨词性的“小类对仗”,在古法中的确是常态。

若把汉字精致的小类称为“玉工”,则古法普通对仗视野下的其他“工对”按照工致度递减,可分“石工(大小类对)”“瓦工(大类对)”“泥工(古法之宽对)”等。通过比对古今法度,我们可以认为:

1)古法同亚小类且今法同词性者,最为精致,通常可归为“玉工+(不能再细分,且易识别)”;

2)古法同亚小类而今法不同词性者,通常可视为“玉工”,部分在“玉工+”和“玉工-”之列;

3)古法同字类但不同亚小类者,今法不论词性相同与否,大部分属于石工、瓦工,少量可能属于“玉工-”;

4)古法不同字类而今法同词性者,如普通名词和方位名词,肯定不属于同一小类。

以上只是大致梳理,具体情形要以“依义而断”为本,结合社会现象或生活经验细分,判断“小类”所达精致度。

这一客观事实也提醒我们:

对联爱好者从普通联过度到玩无情对时,对于小类的认识要有“从严求精致”的意识,因为小类越精致,借对的效果才越突出,无情效果越好。

无情对创作者则要充分考虑“无情对的审美价值判断”是以“普通联的价值标准”为参照系的。它的受众是懂普通对联的人,他们意识里的“小类”是相对宽泛的。对于小类“不可过分苛求”,要掌握“适度退让的法度”。

我们也要注意到:同样是借对,运用于普通对联和无情对,对于“精致度”的要求也是有差别的。在普通对联中“工拙参半”的借对,往往能取得出彩的效果。“工拙参半”的借对若用之于无情对,则很可能为缺失所在。

 

四.运用借对手法的“跨词性”选择应加区分

借对的原理,是“小类字”的字在句中的甲义不匹配,但借用闲置的乙义而造成很工的审美错觉。

成功的借对,要求“甲义”和“乙义”明显不同,才能保证成功逗引读者,造成审美错觉。这个标准是:用普通对仗的眼光来考察发现“明显不对劲”,“对不上”。

此前,若“甲义”和“乙义”的词性不同,无情对圈子里就认为“含义肯定明显不同”,借对是成功的。而根据本文前面的分析,这个习惯认识就不那么严密了。

即,我们在确定“甲义”和“乙义”明显不同时,还不能完全放心,必须再考察一下在古法视野下它们的“类属”差别是否大。

这就回到了一个基本认识:成功的借对,必须字词的义、类差别大。

由此,古法今法之辨,也能帮助我们加深一个认识:今法同一词性下“类属”也可能差别很大,能成功实现借对。即名词对名词、动词对动词、形容词对形容词,未必全是直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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